对正常的、有意识的罪疚感(良心)进行解释并没有什么困难;它是以自我和自我理想之间的紧张为基础的,并且是由它的批判功能进行自我谴责的表现。可以推测,神经症中如此熟知的自卑感(the feelings of inferiority)可能和这种有意识的罪疚感密切相关。在两种非常熟悉的疾病中,罪疚感被过分强烈地意识到;自我理想在其中表现得特别严厉,常常极其残暴地对自我大发雷霆。自我理想在这两种疾病(强迫性神经症和抑郁症)中的态度,和这种类似性一道,表现出具有同样意义的差异。
在某些形式的强迫性神经症中,罪疚感竭力表现自己,但又不能向自我证明自己是正确的。所以,这种病人的自我反对转嫁罪责,并在否定它的同时寻求医生的支持。对此予以默认是愚蠢的,因为这样做毫无用处。分析最终表明,超我正受着自我所不知道的过程的影响。要想发现真正位于罪疚感根基的被压抑的冲动是可能的。因此,在这种情况下,超我比自我更了解潜意识的本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