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审讯时,不需要做过多的说明,只要把案发现场沾有受害者血迹的石头放在一张矮桌子上,并与嫌疑人的视线保持45度的角,使得他在转头的时候就可以看到。
在这个过程中,审讯者要密切关注嫌疑人的非言语线索:呼吸、冒汗、行为举止等。如果他是凶手的话,是没有办法对那块石头视而不见的,即使警方对它的来历只字不提。
其实,这是道格拉斯多年研究出来的审讯技巧,即给嫌疑人营造出一种“如坐针毡”的氛围。
在审讯场合,可以布置一种带有神秘色彩的微弱灯光,而且审讯人员不要超过两名,最好包括一名来自联邦调查局的特工,还有一名是当地的警察。在审讯时,审讯人员可以向嫌疑人暗示警方已经掌握了他的相关情况,并站在他的角度上去责怪受害者,宣称一切都是受害者的问题,这样才能给他一个解释自己行为的机会。
在这起凶杀案中,由于凶手使用钝器重击玛丽·弗兰西斯的头部,那么,凶手身上必然会沾有受害者的血迹。所以,在审讯的过程中,如果嫌疑人闪烁其词的话,审讯人员此时只管直视他的眼睛,意在告诉他:他的身上沾有受害者的血迹。此时,对方必然会方寸大乱。
的确如此,事情的发展正如道格拉斯所预料的那样:当嫌疑人雷尔·吉恩·德维尔被警察带到审讯室时,他一眼就看到了那块石头。很快,他就开始冒虚汗、呼吸急促,身体也出现防卫性的姿势。当审讯人员故意将罪过和责任推给玛丽·弗兰西斯时,他表示出了附和之意。当警方提到血迹的事情时,他显得坐立难安。因此,审讯人员更加确认他就是这起案件的真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