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尧之时,皋陶为士。将杀人,皋陶曰:“杀之”,三。尧曰:“宥之”,三。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,而乐尧用刑之宽。四岳曰“鲧可用!”尧曰:“不可!鲧方命圯族。”既而曰:“试之!”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,而从四岳之用鲧也?然则圣人之意,盖亦可见矣。《书》曰:“罪疑惟轻,功疑惟重。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。”呜呼!尽之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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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篇“高考作文”连标点符号才673字(古人写文章是不用标点的),副主考官梅尧臣一看,眼睛一亮,立刻推荐给主考官欧阳修,并说:“真是好文,有孟子之风。”马上给了第一名。
欧阳修看过,也连连叫好:“老夫当避路,放他出一头地也。”怕这这篇文章是自己的学生曾巩写的,改为第二名。由“满分作文”60分,降为59分。拆开卷头一看,不是40岁的曾巩写的,而是一个初出茅庐,22岁的“臭小子”叫苏轼的人写的。
后来三人见了面,梅尧臣问:“‘当尧之时,皋陶为士。将杀人……’出自何典呀?”
苏轼听了哈哈大笑说:“想当然耳——一时想不好用什么典故好,就胡编了一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