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旅之人不论在路途上,以及到达地头之后,均须有歇宿之所。古代交通未盛,其事率由官营。《周官》野庐氏,“比国郊及野之道路,宿息,井树”。遗人,“凡国野之道:十里有庐,庐有饮食。三十里有宿,宿有路室,路室有委。五十里有市,市有候馆,候馆有积”。都是所以供给行旅的。到达之后,则“卿馆于大夫,大夫馆于士,士馆于工商”(《仪礼·觐礼》)。此即《礼记·曾子问》所谓“卿大夫之家曰私馆”。另有“公宫与公所为”,谓之公馆。
当时的农民,大概无甚往来,所以只有卿士大夫和工商之家,从事于招待,但到后来,农民出外的也多了。新旅客的增加,必非旧式的招待所能普遍应付,就有借此以图利的,是为逆旅。《商君书·垦令篇》说:“废逆旅,则奸伪、躁心、私交、疑农之民不行。逆旅之民,无所于食,则必农。”这只是陈旧的见解。《晋书·潘岳传》说,当时的人,以逆旅逐末废农,奸淫亡命之人,多所依凑,要把它废掉。十里置一官?,使老弱贫户守之。差吏掌主,依客舍之例收钱。以逆旅为逐末废农,就是商君的见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