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终,她终于栽倒在一位女军人的手里。女军人在外地工作,长期与丈夫异地分居,管伟见有机可乘,便向这位丈夫发起了进攻,结果她得逞了。同居不到3个月,这个色欲熏心的男人向军人妻子提出离婚。哪有这么轻易的事?女军人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,向法院提出了起诉。按我国《刑法》,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是犯法的。1996年4月16日,一副冰凉的手铐扣住了管伟的双手。管伟的故事是悲哀的,要不是犯了法,她的报复计划还要实施下去。因为她犯了法,人们首先会谴责她是“法盲”或目无法纪,理所当然。但从心理学角度看,她的确有严重的心理障碍,且得不到及时诊治,也不会自我心理调节。她的心理障碍是什么?那就是“泛目标报复”。
应该说,报复首先是一种心理现象。别人侵犯了自己的人身、利益等,很气愤,便想以其人之道,还治其人之身,这种报复心理大概大部分人都体验过。这种心情过后会平复,一切会恢复正常。但有一些人会实行报复,这便是报复行为。报复目标如果泛化,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类人,这便是“泛目标报复”。管伟的报复就属于这一类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