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比斯利先生,能够见到你真是太好了!豪尔博士,你也在这里……”这几个人顿时都愣住了,
“请问您是?”几个人说出了心中的疑问。
当这些人知道这位平易近人、了解自己、能够叫出自己名字的人竟是著名政治家罗斯福时,都大为感动,也都非常惊讶。
记住他人的姓名,然后自然而然地叫出来,你就对他有了巧妙有效的恭维。
人际沟通的场合中,记住他人的名字,不仅仅是沟通的需要,更是交际场上值得推行的一种妙招。你想一想,对于轻而易举地叫出别人的名字,怎能不顿觉亲切呢?仿佛双方是老友相逢,这时,你有什么需要,别人怎么忍心不竭尽全力地帮助你呢?
这种方法功效神奇,罗斯福永远不忘。
几个月后,在总统竞选中,罗斯福使用同样的心理战术,轻而易举地登上总统的宝座。
人们都渴望被他人尊重,而记住别人的名字,这是最简单,最能让人有受尊重的感觉。
在职场中,我几乎忘记了自己的姓名。根据中国的习惯,我的称呼很简单,姓的前面加了个“小”字,成为我的称呼。比如,你姓王,你的职场标签就是小王,你姓李,你的职场称呼就是小李,尽管很别扭,但中国的职场向来如此。
这天,我无意间看到有个下属的QQ签名上,赫然写着这句话:自从工作以后,我就变成了“小”字辈。这无所谓,关键是我姓任,理所当然地成了小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