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继续她的故事:“那时一个保加利亚上尉闯进来,看我满身是血,那兵若无其事,照旧干他的。上尉因为蛮子对他如此无礼,不禁勃然大怒,就在我身上把他杀了;又叫人替我包扎伤口,带往营部作为俘虏。我替他煮饭洗衣,其实也没有多少内衣可洗。不瞒你说,他觉得我挺美;我也不能否认他长得挺漂亮,皮肤又白又嫩;除此以外,他没有什么思想,不懂什么哲学;明明没受过邦葛罗斯博士的熏陶。过了三个月,他钱都花完了,对我厌倦了,把我卖给一个犹太人,叫做唐·伊萨加,在荷兰与葡萄牙两地做买卖的,极好女色。他对我很中意,可是占据不了;我抗拒他不象抗拒保加利亚兵那样软弱。一个清白的女子可能被强奸一次,但她的贞操倒反受了锻炼。
“犹太人想收服我,送我到这座乡下别墅来。我—向以为森特—登—脱龙克宫堡是世界上最美的屋子,现在才发觉我错了。
“异教裁判所的大法官有天在弥撒祭中见到我,用手眼镜向我瞄了好几回,叫人传话,说有机密事儿和我谈。我走进他的府第,说明我的出身;他解释给我听,让一个以色列人霸占对我是多么有失身分。接着有人出面向唐·伊萨加提议,要他把我让给法官大人。唐·伊萨加是宫廷中的银行家,很有面子,一口回绝了。大法官拿功德会吓他。犹太人受不了惊吓,讲妥了这样的条件:这所屋子踉我作为他们俩的共有财产,星期一、三、六,归犹太人,余下的日子归大法官。这协议已经成立了六个月。争执还是有的;因为决不定星期六至星期日之间的那一夜应该归谁。至于我,至今对他们俩一个都不接受,大概就因为此,他们对我始终宠爱不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