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2 政府机构改革着力解决民生痛点
4.2.1 政府机构改革历程及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
自新中国成立,到改革开放前,我国政府不断地与时俱进,对机构进行了多次改革,大致包括1949年新中国成立建立政务院、1951—1953年、1954—1956年、1956—1959年、1960—1965年、1966—1975年、1976—1981年七个阶段。改革开放后,到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为止,我国进行了八轮政府机构改革,分别是1982年、1988年、1993年、1998年、2003年、2008年、2013年、2018年,平均五年一轮。
表4-1 政府机构改革历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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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2月,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》和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》,同意把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》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。3月,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》,正式拉开了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的序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