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,君子的交往之道也包含如何对待所谓的“小人”。“君子周而不比,小人比而不周。”(《论语·为政》)在孔子看来,比和周,是相反的。周是团结,比是勾结。比如吃吃喝喝,拉拉扯扯,狐朋狗党,酒肉朋友,是为“比”。而周呢?则是和衷共济,精诚团结。我们都知道:团结也是有原则的,无原则地在一起,那就是勾结,就是“比”。小人勾结在一起是毫无“原则”可言的。
因此,儒家的中庸之道不可能是没有原则的。
实际上,在儒家这里,中庸不但是讲原则,中庸本身就是原则,而且是最高的原则。《论语·雍也》:“中庸之为德也,其至矣乎!民鲜久矣。”这就是说,中庸作为一种道德,难道不是最高的原则吗?可惜已经很久不见了。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?当然是应该坚持这种原则,并且要认识到君子的“中庸”,不做老好人,不和稀泥,更不会无原则地求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