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,指向环境的动物艺术的规则也许有一个例外。在改变人类的外部世界的时候,人类确实是在有意地改变自己。在遇到不如意的条件——食物匮乏、危险等——时,低等动物会尽力改变这样的环境。人类也会类似地这样做,但有时也会有另外的反应:“也许我自己也应该作出改变。”食物的匮乏促使他们更有长远打算或更节俭,危险会提醒他们更加小心。如果一只野兽受到威胁,它或者反抗或者退却;如果人受到威胁,他在处理事件的过程中也会责备自己的恐惧或愤怒。
人类就这样使自己成为艺术重建的客体,这是人类特有的艺术。在世界中,无论为生产更好的人类个体(无论是为了物种的利益,还是为了个体自身的终结)做了什么事,人类都是其中的行为者之一:不仅是为了他自己,也是由他来做这件事的。他成了自己的本质和事件的可能性的判断者。只要与人类有关,“进化”的任务就被交到了人类的手里。
我并不是说,人类是惟一拥有自己创造的一部分的动物。应该这样解释,每一个有机体都能够建设自己,能够在受伤后再造自我,修养自身,在无数生命的尽头挣扎,发展自己——生长。正如我们所说的,它可以是进化的参与者。但是,在所有上面描述的类似的情况中,只有人类是带着有意识的目的去做这些事的,即,不仅检查和维护自己的身体,而且检查和维护自己的精神,而且这个过程是根据一个预先形成的理念——本来应当是怎样的。人之为人在于人具备自我意识,而自我意识的具备将人自身带入艺术的领域,作为判断、改变和改进的客体。